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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0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着解决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由于很多时候,被害人不了解该制度,虽然接到通知,但未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导致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增加索赔难度。这期,笔者结合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谁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谁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说白了其实解决的就是“谁能去法院告”的问题,并不是说三大姑四大姨都能去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两类人:一是被害人自己;二是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这里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二、那些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人们会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告被告人,其实不然。在被告人之外,如果还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等,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可以向他们索赔。

第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特殊性,被告人一方面要承担刑事处罚,一方面又要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一直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比如被害人是人身损害的,那么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还有误工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对于精神赔偿费一般不予赔偿;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最高人民法院也倾向于不予赔偿的。

当然了,上述限制的是判决,但如果是调解、和解,那么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就没有什么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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