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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拒绝收款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27

案例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空调,约定1个月后付款,付款后3日内发货。合同签订的次日,乙公司派人与甲公司协商,由于乙公司业务员不熟悉公司情况,因技术更新,已经不再生产合同约定的型号的空调。因此建议甲公司,要么购买新型产品,要么解除合同。甲公司因为在办公楼装修中已经按原先合同约定型号的空调尺寸,预留了安装空调的位置,新型空调尺寸超过预留空间,将无法使用,而且市场上也没有相似产品可以替代。不同意乙公司要求,坚持付款,并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在3天内发货。但货款通过银行转过去后,又被乙公司打回来。甲公司这该怎么办?

【解说】甲公司应当将付款进行到底。如果款子被乙公司打回来后不再付款,很可能会授人以柄。因为付款是甲公司的合同责任,是交货的前提。否则,可能会被视为甲公司同意取消买卖。既然甲公司除了买乙公司的老款空调之外没有退路,那只有继续付款并要求交货。现在的问题是,付款付不出去。通过银行付款被打回来,付现金人家更不会接受。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将货款交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公证处会通知乙公司来领取,如果不来领取的,与甲公司也没有关系了。经过公证后,法律将视为货款已经支付。“提存”公证办理三日后,乙公司还不交货,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货或赔偿甲公司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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