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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货违约赔偿数额一般要多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7-23

  在日常生活中,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合同承包方没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货,导致合同违约。在这种情形下就涉及到了合同违约金。那么什么算合同交货违约?合同交货违约承包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合同交货违约赔偿数额又是多少呢?

  一、合同交货违约

  承包方逾期交货,即迟延交付,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届满后才完成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包方逾期交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超过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但仍然未交付标的物。另一种则是承包方虽然构成逾期交付,但是标的物已经现实地向买受人交付。承包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即构成违约,应当负迟延履行责任。

  二、承包方合同交货的违约责任

  承包方逾期交货时,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在承包方已经为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向另外一方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承包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承包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而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约定数额或者方法计算向买受人赔偿损失;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法的,由承包方向对方赔偿对方有证据证明的损失。此种情况下,由于对方已经接受承包方的交付,所以对方不应再解除合同。

  2、在承包方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承包方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不再适用继续履行,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3、承包方迟延交付的,由此而增加的履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在签订合同后有较大变化的,如果因承包方逾期交货,则有可能给对方造成价格方面的损失,因此承包方逾期交货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比约定的交付期的市场价格降低的,应按实际交付标的物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价款;如果市场价格较约定交货期时的约定价格上升的,则仍应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价款。

  三、合同交货违约的赔偿数额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够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当继续赔偿,在不超过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前提下,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果高于这个数字,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酌情降低。如果未约定的,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如果守约方无法证明损失,则无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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