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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手续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8-11

  房屋的买卖在我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房价在我国只升不降的尴尬情景,很多人都在现在社会买不起一套房。由此也带出来了很多房屋买卖更名的问题,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手续有哪些

  1、 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者更名的理由;

  2、 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 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核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 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核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二、房屋买卖合同特征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三、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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